开始游戏 → 死亡介绍 → 奖励惩罚 → 游戏结束
1.开始游戏:
由警长开始,逆时针方向行动。
游戏共可分为3个步骤,当轮到某位玩家的回合时,该玩家要按照顺序执行这3个步骤:
步骤 1 :摸2张牌;
步骤 2 :使用任意张游戏卡,行使角色特殊技能;
步骤 3 :弃掉多出的手牌,回合结束。
步骤 1 :
玩家根据自己的角色能力来决定抽卡的方式和数量(从牌堆中抽,从废牌中抽,或从别的玩家手中抽等),若牌堆中的牌用尽,则将弃牌堆的牌洗均后,作为新的抽牌堆。
步骤 2:
玩家可打出任意数量的手牌,并执行其上的操作。出牌规则如下:
a.『砰!』:每回合只能使用1张(除非角色有特殊技能或装备了『霰弹枪』)。
b.攻击距离:初始攻击距离为1,玩家可用装备(枪、马),或特殊技能来增加攻击距离。
c.防御距离:按玩家的座位顺序来计算,如下图:
d.装备卡:装备卡没有数量限制,但玩家不可以装备同名的装备卡,也不可以装备1把以上的枪 (如果想换枪,在打出这张枪卡的同时,原有的枪卡作为废牌处理)。
e.生命值:玩家可用『啤酒』等卡牌补充生命值,但不能超过角色的起始生命值。
步骤 3
玩家手上的剩余手牌(不包括已装备的装备卡)不能多于玩家的剩余生命值。当玩家确定自己出牌结束后,应丢弃多余的牌,然后结束回合,轮到下一玩家进行操作。
2.死亡介绍:
当玩家生命值≤0时,进入濒死状态,若手牌中有『啤酒』,则恢复1点生命值,否则该玩家被杀,出局。
3.奖励惩罚:
奖励:任何人消灭歹徒,从牌堆获得3张牌;
惩罚:若警长误杀副警长,警长的所有牌都被弃掉(包括装备牌等)。
4.游戏结束:
发生以下任意一种情况,则游戏结束:
a.警长被杀
若游戏中只剩下叛徒一人,则叛徒获胜;否则,歹徒获胜。
b.所有歹徒和叛徒都被杀死
警长、副警长(无论副警长是否存活)获胜。
注意:在所有歹徒被杀死之后,只要叛徒还活着,那么游戏仍然继续。